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线上考试监考教师注意事项
1.考试时间
上午:8:30-10:30 下午:2:30-4:30
2.监考地点
VBSE实验室
3.监考基本要求
(1)监考教师应记住自己监考时间和地点,带好监考牌、考生名单(教学记录表或空白成绩登记表)、容量充足的U盘(大于2.5G),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。做好调试机器、将试题导入考试平台、设定考试时间并发布考试相关信息、检查证件、强调考场纪律、检查考试资格等工作。
(2)开考前20分钟,监考教师要求学生进入考试平台,并用班级、姓名、学号后两位备注本人信息。监考教师进行学生身份认证,所有同学将身份证放于下巴下方,等待老师核实与截屏确认。
(3)监考教师最多提前5分钟发布试卷,以120分钟为基础,最多延长5分钟回收试卷。
(4)开考后要仔细清点实考人数,考试结束再仔细清点回收的试卷份数,看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。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电子版答卷下载带走。
(5)请认真填写《考场记录》表,一式两份,其中的一份送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存档,另一份考试结束后直接送至文经学院教务部(二教B417)。考试过程中,监考老师如发现作弊者,要将作弊情节截图并记录在《考场记录》上,对所有考生作弊的证据要截图留存并与考生确认。考生确认的在考生签字位置写考生已确认字样;考生拒绝确认的,在考生签字位置写考生拒绝签字字样。并将考生确认或者拒绝确认结果截图留存。
(6)监考教师允许携带手机、笔记本电脑,做为线上考试的辅助监考设备。监考期间不能接打电话、玩游戏、浏览微信朋友圈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。严禁将考场情况用手机拍照并发布网上。
(7)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,不得在监考时看书、看报、聊天、不得无故离开考场。
(8)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人员或监考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文经学院教务部书面说明情况,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由教务部协调调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