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理工学院基础教学部
(马克思主义学院)
烟理工基础教字[2023]03号
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管理与实施办法
为建立健全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,根据《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为基本依据,以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为基本理念,以健全组织、优化运行、全程监控、分析反馈为基本手段,致力构建具有本部(院)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,现结合部门(学院)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质量保证组织架构
(一)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。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质量监控组织包括部门(学院)党政领导、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监控组、部门(学院)教学督导组。在部门(学院)党政领导下,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,主要负责部门(学院)教学工作的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、研究、咨询与指导工作。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监控组由部门主任(学院院长)担任教学质量监控组组长,日常监控工作由教学副院长具体安排,包括召集质量监控工作会议、布置工作、进行监控总结和考核等。部门主任(学院院长)是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,对部门(学院)课程建设规划、教学质量全面负责;教学副院长是教学质量直接责任人。
(二)教研室是部门(学院)内设的基层教学管理机构,各教研室根据课程分配进行课务安排、教学过程、教学绩效实施组织和管理。
二、质量监控运行保障
(一)质量运行系统是教学保障体系的基础,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。其职能是执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,组织落实各项决策任务,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。
(二)建立统筹联动的教学质量保证运行机制。保持与学校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的密切联系,建立校院统筹联动的教学工作运行机制。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监控组成员持续关注教学工作,组织师生座谈会,深入一线课堂,了解教学状态,解决存在问题。
(三)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成员和其它教学管理人员是部门(学院)的执行系统,负责组织实施部门(学院)关于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决策,落实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质量保障措施,并根据质量监控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。
(四)坚持教学会议制度。部门(学院)每两周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、教学运行管理人员召开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,专题研究教学工作。各教研室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保证每周组织1次教学会议或教学研讨活动。
三、教学质量内部监控
(一)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教学保障体系的重点。其职能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、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,对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,包括领导干部听课、教学检查、师生信息反馈及学业成绩监测等。
(二)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。根据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相关制度要求,部门(学院)领导要深入课堂,及时了解教学动态,倾听师生意见,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(三)实施教学检查制度。采取部门(学院)检查和教研室自查相结合、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,提高教学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;每学期开展期初、期中、期末“三阶段”教学检查;对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抽查;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效果评价、试卷和大作业等教学资料抽查。做好教学检查信息记录和结果总结分析,完善教学事故处理办法,不断规范教学行为。
(四)加强教学质量监控队伍、教学督导队伍建设。根据“学校、学院教学监控、学院教学督导三位一体、校院两级联动”的工作机制,建立部门(学院)教学监控组。
1.教学质量监控人员职责
(1)监督和指导教学规范落实情况。定期随堂听课,掌握一线课堂的教学实况;参加考试的巡视,督查考风考纪;参加教学检查工作;组织试卷、实践教学等专项教学检查。
(2) 参与部门(学院)教学工作评估与考核。主要包括:课程评估、教学评估、教研室(课程组)工作考核;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;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和分析等。
(3)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,促使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(4)参与教学事故调查,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
(5)围绕教学中心工作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;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教学改革建议;发现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,向部门(学院)提出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建议。
(6)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
2.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式
(1)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,及时与师生交谈。
(2)适时召开师生座谈会,或做好个别访谈。
(3)配合部门(学院)做好专项问卷调查和各类教学检查。
(4)撰写教学质量监控书面材料或研究报告。
3.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听课基本工作量
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监控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,其中院级督导确保一学年对部门(学院)分管教师听课全覆盖。
4.教学质量监控制度
(1)工作例会制度。定期召开工作例会,学习有关文件,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政策,汇集和讨论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。
(2)工作登记制度。教学质量监控应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案可查,每个结论都有据可依,督导人员在每次听课或督导其它教学活动时,都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,并作出客观评价。
(3)教学信息处理单制度。教学督导在检查、调研中发现问题,应填写教学信息处理单,及时递交有关人员,并督查处理结果。
(4)工作总结制度。工作要留痕,单项工作结束时,应形成总结报告,学期、学年结束时,要形成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学期和学年总结。
(五)完善教师教学评价制度。构建以“多元主体、多样化评价指标”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。评价主体包括教师、学生、同行、督导等。
(六)做好教学状态数据库监控。利用学校专业评估信息系统平台,及时统计、分析师资队伍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学生发展、教学管理、质量监控等方面信息,充分发挥其对教学运行和质量保障的监控作用。
(七)加强教学信息监控采集工作。充分发挥教师、学生、专家、管理者和社会等多方力量,不断丰富信息来源渠道和采集手段,有效汇聚教学质量信息。完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采集制度,系统分析状态数据,把握教学基本状态,强化教学质量常态监测。
(八)完善教学质量跟踪调查制度。健全部门(学院)教学质量跟踪制度,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总结;教师及时对课程教学、课程建设与改革成效进行总结。
四、教学监控信息反馈改进
(一)信息反馈系统是教学保障体系的目的,由结果反馈、信息利用和持续改进三个模块组成。其职能是将监控系统收集信息和评估系统评价结果,准确、全面、快速地反馈到运行系统,将重大教学问题反馈给决策指挥系统,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。做好评价结果应用,进行奖惩。制定调整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控,持续改进质量保障系统。
(二)健全教学激励机制。健全教学激励制度体系,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、潜心育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创新教学激励方式,采取精神激励、物质激励、发展激励、目标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。加大教学奖励力度;设置教学成果奖、教学荣誉奖等奖项;建立教学优秀教师评先评优优先制度。
(三)健全教学约束机制。加强师德考核力度,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首位。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。加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,突出教育教学业绩,严格教学工作量考核,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,加强教学质量评价。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,推荐评优评先、各级各类“人才计划”评选、研修、岗位聘任、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。
(四)及时反馈质量信息,促进整改提高。保持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与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,对教学检查、教学督导、教学评估以及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教学质量信息充分进行现场交流、随时反馈。依托学校教务系统建立教学信息交流平台,教学质量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及时向相关机构和教师集中反馈,适时组织专题研讨、交流。相关部门和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,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,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。
(五)加强跟踪监控,促进持续改进。在教学评估、督导、日常检查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,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,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,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。
附件1: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
一、课程教学质量标准
环节 |
质量控制点 |
质量标准 |
教学准备 |
教师 |
授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;外聘教师符合《烟台理工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 |
教学大纲 |
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,根据不同专业确定不同的教学内容、难点、重点、广度、深度和教学时数、教学形式、考核方式等。 |
教材 |
1.教材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; 2.原则上应选用近3年公开出版的权威、经典、规划教材或本学科内著名专家学者编著的教材; 3.确实需要使用自编教材的,必须履行审批程序。 |
教学进度计划 |
教学进度计划符合教学大纲要求,内容、形式、进度等安排合理; |
教案或讲稿 |
授课必须有纸质教案或讲稿; 2.教案或讲稿编写符合教学大纲要求,目标明确、切合实际,内容翔实,基础、重点、难点处理恰当,方法科学、灵活。 |
多媒体课件 |
多媒体课件内容、形式须切合教学需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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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态度 |
认真负责、要求严格;按时上、下课,不随意调课、停课;不进行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;严格执行教学纪律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;态度亲切,精神饱满。 |
仪态和语言 |
装束、举止得体,仪表端庄;语言规范、表达清楚,使用普通话。 |
教学组织 |
过程严密,形式多样,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。 |
教学内容 |
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;紧扣教学大纲,符合授课计划;深度、广度适宜,详略得当;吸收新成果,反映新信息。 |
教学方法 |
因材施教,富有启发性,注重思维方法和能力培养。 |
教学手段 |
传统教学手段(板书、挂图、模型等)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结合,符合教学内容需要。 |
教学效果 |
达到教学目的,完成教学任务,学生反映良好。 |
辅导答疑 |
辅导答疑次数、方式及效果 |
1.集中辅导与随时进行的个别辅导相结合; 2.书面资料解答、口头解答、网上解答; 3.适当采用质疑、研讨; 4.作好辅导答疑记录; 5.有针对性,效果好。 |
作业 |
作业布置 |
适量,按教学进度计划进行。 |
作业内容 |
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,能促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、提高能力。 |
作业批改 |
及时、认真批改、讲评; 2.给出成绩,注明批改日期; 3.作业成绩作为课程成绩的部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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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题 |
1.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为依据,以教材为主、教学参考书为辅; 2.题意正确、表达清楚,避免试题之间的相互重复、提示;题型多样,题量、难度适宜; 3.A、B卷试题份量、难易程度、覆盖面相当,试题不得重复; 4.试卷参考答案无误,评分标准合理;明确给分点和分值; 5.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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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印制、保管 |
试卷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模板统一制作、 印刷,样卷须经过严格校对; 2.印刷试卷须字迹清晰、符号规范、图表清楚,并做到数量准确、封装严密; 3.试卷保管、分发应由专人负责,不得擅自拆封,严防试题泄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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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 |
1.考场须隔位排座; 2.保持考场清洁、设备完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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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 |
1.每个考场须有2名或以上监考教师; 2.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,按时进场、督促考生签到、检查考生证件及携带物品、拆封、分发试卷,加强场内巡查,作好考场记录,按时结束考试; 3.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试卷,按学号排序连同考场记录及签到表等交学院办公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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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卷 |
1.严格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; 2.评卷律使用红色笔,标出给分点,标明小题分和大题分,评分、登分准确无误; 3.如更改试卷分数,改动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字; 4.多位教师承担的同一课程,应集体流水评卷; 5.评卷教师应对考试成绩进行详细分析,填写成绩分析报告,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; 6.评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评卷工作,并将评阅的试卷、成绩分析报告、成绩单等交学院办公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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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评定 |
1.学生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; 2.教师应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,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分; 3.学生成绩一经评定,不得随意更改;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应按相关规定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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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归档 |
1.按教学班归档的材料。按教学班汇总,装入专用试卷袋中,按照材料提交清单整理材料。 2.学院立卷归档材料。按学期汇总,装入专用的档案盒(袋)中。 |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
2023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