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2日下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思想教研室在一教104教室组织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课程集体观摩课。本次课程由张新华老师主讲,聚焦“全面依法治国”专题,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通过鲜活案例与理论阐释,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思维。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深入课堂观摩学习。

张新华老师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教学主线,开篇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”的重要论述,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。他强调,习近平法治思想“十一个坚持”的核心内涵,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。通过回顾“依法治国”到“全面依法治国”的战略升级历程,系统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,帮助学生深刻理解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法治基石”等重要论断。
在“法治素养与公民行为”教学环节,张新华老师以近期“青岛李沧区行人相撞案”为切入点,通过还原司法裁判逻辑,引导学生辨析“法治”与“法制”的概念差异,厘清《民法典》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年龄划分标准。针对青年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,他以“年轻人购房产权明晰”“网络消费维权”等案例为载体,将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”等抽象理论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场景,课堂互动频繁,现场气氛热烈。

观摩课后,参与教师围绕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‘三进’路径”展开研讨,并提出进一步挖掘本土法治实践案例等建议,深化“大思政课”建设。此次活动不仅为教师提供了教学交流平台,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,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