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理工学院基础教学部
(马克思主义学院)
烟理工基础教字[2022]12号
基层教学组织分工细则
各教研室:
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建设,夯实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、教研和科研等方面的基础,细化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细则,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,结合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实际情况,现就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基层教学组织分工细则明确如下:
一、基层教学组织划分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下设四个基层教学组织,以教研室形式运行,分别为:
1.“思想道德与法治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”(简称“德法与史纲教研室”),王琦任教研室主任,成员包括李正梅、秦娟、张薪一、曹霞、宋英杰、王欣欣。
2.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”(简称“原理教研室”),徐贝贝任教研室主任,成员包括杨森、邵菊欣、谷一、刘婷。
3.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”(简称“新思想教研室”),邵先军任教研室主任,成员包括史毅、聂美香、赵琳琳、张爽。
4.“数学教研室”,赵斐任教研室主任,成员包括孙华娟、高谦、贺爱娟、安徽燕、李高尚、夏美美、宋梓宇。
二、基层教学组织分工
1.德法与史纲教研室
负责课程:思想道德与法治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。组织教学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活动。
其他工作: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、宣传、高校教师信息库更新及其他常规性工作。
2.原理教研室
负责课程: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劳动教育。组织教学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活动。
其他工作:负责社团、教学竞赛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其他常规性工作。
3.新思想教研室
负责课程: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、国家安全教育、形势与政策。组织教学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活动。
其他工作:配合其他教研室组织的实践活动、社团活动及教学竞赛等工作组织与开展,其他常规性工作。
4.数学教研室
负责课程:高等数学、线性代数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、运筹学。组织教学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活动。
其他工作:教研室其他常规性工作
三、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要求
1.明确责任。教研室主任为教研室第一责任人,负责统筹协调教研室各项工作,教研室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开展教学工作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活动。
2.抓好落实。各教研室要根据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目标任务书要求,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,组织好课程教学、课程建设及相关教科研活动;根据分工细则做好其他工作。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
2022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