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校内兼职及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2-05-31 点击数:

烟台理工学院基础教学部

(马克思主义学院)

烟理工基础教字[2022]08号
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

校内兼职及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承担全校数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,教学任务艰巨。校内兼职及外聘教师是部门(学院)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规范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及教学管理各部门对教学、考试、评价等各方面的要求,结合部门(学院)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校内兼职及外聘教师选聘

1.校内兼职及外聘教师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现状和规律,服从部门(学院)常规教学管理。

2.校内兼职教师需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专业与所授课程一致。首次参加本部门(学院)兼职教师选聘的教师,需通过部门(学院)组织的试讲。对通过试讲的教师,后续讲授同类课程无需再次试讲。

3.外聘教师可在周边高校专职教师中选聘,要求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有同类课程授课经历,教学评价良好。

4.部门(学院)每学期根据教学评价综合成绩,对兼职及外聘教师队伍进行调整。对教学评价综合成绩排名后20%的兼职及外聘教师,解除聘用关系。

二、教学过程要求

1.根据教学安排,做好教学准备。

2.按照所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认真备课,并做好教学日历。

3.根据教研室统一要求选用教材,不得自行变更教材。教师可自行选择相应的辅学资料,自选辅学资料需符合学校对教材使用的相关规定,同时考虑学生特点,注重实用性。

4.严格按照教研室或课程组统一要求组织教学,精心上好第一堂绪论课,激发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学习兴趣,第一节课向学生宣布本课程的具体要求,以及《学生手册》中对教学、课堂考勤、考试等方面的相关规定。

5.课堂上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,与学生形成互动,活跃课堂气氛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。

6.严格课堂纪律。要加强课堂考勤,杜绝迟到、旷课现象,期末考试前按《学生手册》的要求进行考试资格审查,将缺课达总学时1/3(含1/3)以上或无故旷课3次以上(含3次)的学生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,并将名单于考试前报部门(学院)教务员处存档。

7.重视课后辅导,按照课程组统一要求布置作业、思考题等,认真批改作业;根据课程性质及要求,提供必要的答疑服务。

8.严格执行学校调停课相关规定。严格按照教务部要求办理调停课手续。不办理补课手续或不补课的,将按照规定上报教务部,届时将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。

9.积极参与教研室、课程组教学研讨活动。

10.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不得在课堂及课后发表不当言论误导、诱导学生,不得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学生。

三、考试考查要求

1.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考试考查制度各项要求。

2.参与课程组对所授课程的命题、阅卷、成绩登录、资料收集等工作。

3.按照教研室及课程组要求,做好试卷自查工作,并配合部门(学院)做好试卷抽查工作。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负责解释。

基础教学部(马克思主义学院)

2022年5月31日